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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展望:能否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

2026-2-6 19:15| 发布者: Linzici| 查看: 4| 评论: 0

摘要: 国际条约展望:能否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 要回答“能否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这一问题,需结合当前国际治理进展、技术控制可行性、地缘政治现实与伦理法律框架,从可能性、挑战、可行路径三个维度展 ...
 

国际条约展望:能否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

要回答“能否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这一问题,需结合当前国际治理进展技术控制可行性地缘政治现实伦理法律框架,从可能性挑战可行路径三个维度展开分析。结论是:短期内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条件尚不成熟,但中长期可通过“软法先行、硬法跟进”的渐进路径,推动形成全球协同的ASI治理框架

一、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可能性:现有基础与积极信号

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但当前国际社会的治理共识技术探索制度框架已为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奠定了基础:

1. 国际治理共识的形成

  • 联合国框架下的机制完善:2024年8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确立人工智能独立国际科学专家组及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全球对话的职权范围与运作办法》的决议,设立“独立国际人工智能科学小组”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对话”平台,旨在推动全球AI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2025年2月,61国签署《巴黎人工智能宣言》,强调“智能向善”“数字主权”“安全可控”等原则,为《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提供了价值共识
  • 中国的治理方案贡献:中国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强调“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普惠包容、共同发展”,并推动“东数西算”工程、“生成式AI服务管理办法”等实践,为《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提供了中国方案

2. 技术控制的探索

  • 形式化伦理框架的发展:学界已提出“智能契约伦理”的形式化模型(如结合同伦类型论与类代数的混合框架),试图将ASI的“目标函数”与人类价值观对齐,为《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技术约束提供了理论基础。
  • 安全研发与验证机制:中国要求企业将≥10%的研发预算用于“对齐技术”(如价值对齐、模型崩溃防范),并建立“生成式AI备案审核制”,为《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执行机制提供了参考。

3. 地缘政治的动力

  • 全球军备竞赛的压力:ASI的“智能爆炸”可能导致“技术霸权”(如美国《人工智能加速战略》强调“维持美国全球人工智能主导权”),各国为避免“被甩在后面”,有动力通过条约限制ASI的“无序扩散”。
  • 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发展中国家面临“数字鸿沟”(如“人工智能准备指数”显示,发达国家指数为0.68,欠发达国家为0.32),需要通过条约保障“技术普惠”,避免ASI成为“发达国家的专利”。

二、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挑战:无法回避的现实障碍

尽管有上述基础,但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仍面临地缘政治技术法律三大核心挑战:

1. 地缘政治博弈:大国竞争的阻碍

  • 美国的“技术霸权”思维:美国将ASI视为“地缘竞争工具”,推动“技术联盟”(如“芯片禁令”“脱钩断链”),并拒绝签署《巴黎人工智能宣言》(主因“10%安全投入条款制约技术自由”)。这种“技术民族主义”与条约的“全球协同”目标冲突。
  • 美欧治理模式的分歧:美国采用“软治理”(行业自治、标准协商),欧盟采用“硬治理”(统一立法、强制审查),两者在“治理理念”“制度结构”上的分歧,导致全球治理格局碎片化,增加了条约的制定难度。

2. 技术控制的不确定性:ASI的“不可预测性”

  • “智能爆炸”的风险:ASI的“递归自我改进”可能导致“技术黑箱”(决策逻辑不可解释),即使制定条约,也无法完全控制其“目标函数”(如“回形针最大化”风险)。
  • 验证机制的缺失:目前尚无有效的技术手段验证ASI的“对齐状态”(如是否符合人类价值观),条约的“执行监督”缺乏技术支撑。

3. 法律框架的滞后:现有规则的不足

  • 国际法的“适应性”问题:现有国际法(如《联合国宪章》)未涵盖ASI的“超级智能”问题,条约的制定需要“突破传统”,但各国对“ASI的法律地位”(如是否具有“主权”)尚未达成共识。
  • “硬法”与“软法”的矛盾:《巴黎人工智能宣言》是“软法”(无约束力),而《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需要“硬法”(有约束力),如何将“软法”转化为“硬法”,是条约制定的关键难题。

三、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可行路径:渐进式推进的策略

尽管短期内无法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条约,但可通过“软法先行、硬法跟进”的渐进路径,逐步推动《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实现:

1. 第一步:完善“软法”框架,凝聚共识

  • 强化联合国的“全球对话”机制:通过“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对话”平台,推动各国就ASI的“目标函数”“安全投入”“技术普惠”等核心问题达成共识,形成“软法”(如《全球ASI治理公约》)。
  • 推广“中国方案”: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东数西算”工程等实践,将“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增强发展中国家对条约的“认同感”。

2. 第二步:建立“技术验证”机制,解决“执行难”

  • 推动“对齐技术”的研发:要求各国企业将≥10%的研发预算用于“价值对齐”“模型崩溃防范”等技术,建立“ASI安全认证”制度(如中国的“生成式AI备案审核制”)。
  • 发展“形式化伦理”工具:通过“智能契约伦理”的形式化模型(如结合同伦类型论与类代数的混合框架),将ASI的“目标函数”与人类价值观对齐,为条约的“执行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3. 第三步:推动“硬法”转化,实现“强制约束”

  • 从“软法”到“硬法”:在“软法”共识的基础上,推动联合国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明确“禁止ASI用于军事攻击”“技术普惠”“安全投入”等强制性条款。
  • 建立“监督执行”机制:设立“全球ASI治理 council”,负责监督条约的执行(如检查各国的“安全研发投入”“ASI备案情况”),对违反者实施“制裁”(如经济处罚、技术封锁)。

四、结论:《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未来

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是应对ASI风险的必然选择,但需循序渐进
  • 短期(1-3年):完善“软法”框架,凝聚共识(如通过联合国“全球对话”平台形成《全球ASI治理公约》);
  • 中期(3-5年):建立“技术验证”机制,解决“执行难”(如推动“对齐技术”研发、“ASI安全认证”制度);
  • 长期(5-10年):推动“硬法”转化,实现“强制约束”(如制定《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
结语:《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制定,本质是“人类共同利益”与“国家主权”的平衡。只有通过“全球协同”“技术控制”“法律框架”的渐进推进,才能让ASI成为“人类文明的伙伴”,而非“文明的主宰”。正如中国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所言:“智能向善,是人类共同的追求。” 这,就是《超级智能不扩散条约》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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