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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对AI生成内容的新规,创作者必须知道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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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7 19: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针对AI生成内容发布的新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的核心要点,这些是每一位创作者都必须了解的关键信息。
一、 核心法规与生效时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于 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在人工智能内容治理领域迈出的关键一步,标志着对AI生成内容的管理进入了有法可依、精细操作的新阶段。

二、 新规的核心要求:“双重标识”制度《标识办法》最核心的创新是建立了 “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相结合的双重标识体系,旨在实现从内容生成到传播的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 显式标识:用户“一眼可见”的提醒

    • 形式:要求在AI生成的内容(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或其交互界面中,以文字、声音、图形等能被用户明显感知的方式添加标识。例如,在AI生成的文本开头或结尾标注“本回答由AI生成”,或在图片、视频的显著位置添加“AI生成”水印。
    • 目的:直接提醒公众该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仅供参考,需仔细甄别,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隐式标识:嵌入元数据的“数字身份证”

    • 形式:要求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嵌入不易被用户直接感知的技术标识这些隐式标识包含生成合成内容属性、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内容编号等关键信息。
    • 目的:确保内容在流转、传播过程中始终可追溯。即使显式标识被恶意去除,通过技术手段仍能查验内容的AI属性和来源,为监管和溯源提供技术支撑。
三、 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新规构建了覆盖生成、传播、分发全链条的责任体系,明确了不同主体的义务边界。
  • 对AI服务提供者(如大模型平台)的要求

    • 必须对生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主动添加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 在提供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功能时,必须确保文件中含有符合要求的标识。
  • 对内容传播平台(如社交媒体、资讯平台)的要求

    • 这是本次新规的一大亮点,将传播平台纳入了监管范畴。
    • 平台需采取技术措施,核验上传文件的元数据中是否含有隐式标识。对于检测到显式标识或AI生成痕迹的内容,应识别为“疑似生成合成内容”,并采取在内容周边添加显著提示标识等方式,提醒公众。
    • 如果用户未主动标识,平台检测后有权对其进行打标、排序置后、折叠乃至删除封号等处理
  • 对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如应用商店)的要求

    • 在应用程序上架审核时,应要求服务提供者说明是否提供AI生成合成服务,并核验其标识功能的相关材料。
  • 对创作者(用户)的要求

    • 使用AI工具生成内容并面向公众发布时,必须主动声明并使用平台提供的标识功能进行标识
    • 新规也考虑了创作便利性。如果创作者因后续编辑需要,可以主动向平台申请获取未添加显式标识的原始文件,但需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责任,平台依法留存日志。创作者在最终发布前,仍需主动添加标识。
  • 禁止性行为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也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工具或服务。
四、 对创作者的核心影响与应对策略
  • 版权归属的司法实践:新规主要规范标识,而AI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需依据《著作权法》判断。司法实践(如全国首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表明,AI生成内容能否构成受保护的作品,关键在于使用者是否付出了“独创性”的智力投入。如果用户通过精心设计提示词、调整参数等体现了个性化表达和智力创作,法院可能认定用户为作者并享有著作权反之,简单的指令生成可能不被认定为作品。
  • 创作流程的合规内化:创作者必须将“添加标识”作为AI辅助创作流程的必备最后一步。无论是直接发布AI生成内容,还是将其作为素材进行二次创作,只要最终成品包含AI生成部分,按规定进行标识。
  • 风险意识提升:新规旨在打击利用AI生成内容进行造谣、诈骗等违法行。创作者应意识到,未标识或恶意去除标识的AI内容传播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同时,使用他人已标识的AI内容时,也应尊重其可能存在的合法权益。
  • 利用标识建立信任:主动、规范地标识AI生成内容,不仅是履行法定义务,也是在信息混杂的网络环境中建立自身诚信和内容透明度的一种方式,有助于在读者和观众中建立信任。
五、 新规的深远意义《标识办法》的出台,是我国应对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这一世界性难题提出的“中国方案”它通过技术手段(标识)与法律规范结合,旨在:

  • 治理虚假信息:通过标识提醒用户辨别,防范利用AI技术传播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等风险。
  • 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为AI技术应用划定红线,倒逼企业建立合规体系,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规范、透明、可信的方向发展。
  • 平衡创新与监管:在鼓励AI技术创新和便利使用的同时,通过标识这一“合理成本”的方式提高安全性,寻求发展与安全的平衡。
总结,对于创作者而言,《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核心要求可以概括为:“用AI,要标识;发内容,需声明”。主动遵守规定,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维护健康创作生态、赢得公众信任的负责任之举。在AI赋能创作的时代,合规是创作自由和创新的坚实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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